一、基础发声训练 1、定义 对与发声器官相关的功能如呼吸控制、喉颈部肌肉收缩以及基础发音进行训练的方法。 2、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发声障碍人群。 (2)禁忌证:严重精神障碍人群。 3、仪器和设备 录音设备或计算机辅助构音功能评定与训练系统等相应设备。 4、操作方法与步骤 (1)体位与呼吸功能的改善: 1)建立正确体位:坐位挺胸,两肩下坠,收腹;站位时需要挺胸收腹,两肩放松;保证呼气通道通畅; 2)分别练习胸腹式呼吸:慢吸气、慢呼气;快吸气、慢呼气;慢吸气、屏气、慢呼气等不同形式的呼吸方法。 1)颈部放松训练,纠正喉肌张力过高的现象:训练时要求患者进行头部的 低、抬,左右侧头以及左右转头的动作,每个动作完成10次,运动时平静呼吸使 颈部放松。 2)进行发声的放松动作,如叹气样发声、打哈欠以及深呼吸动作等。 3)持续发声训练:录音状态下让患者深吸气后发尽可能长的元音“a”和“u”, 音量保持平稳,发声时治疗师可以利用手掌接触患者腹部,使患者能注意到腹部 肌群的持续用力,治疗师也可以同时给与患者参照声,使患者能参照发声。使用 构音功能评定与训练系统可以使患者直观看到发音的长短数值并可通过多媒体 动画用持续发音驱动气球升天等,增加趣味性。 5、注意事项 (1)选择合理的训练时机:急性期炎症、声带小结及器质性发声障碍应先 进行病因治疗,待发声器官在形态上基本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功能康复训练。早 期病变时,并不要急于进行系统训练,可先指导嗓音的正常使用以及适当休声, 待病因得到纠正后再进行系统训练。对于慢性病变引起的发声障碍,由于长期的 病理状态下形成的错误发声状态,依靠临床治疗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恢复,因此需 要系统的功能锻炼。 (2)重新建立正常的运动模式:发声障碍常常是由于用声不当和嗓音“滥 用”造成的,患者形成了错误的呼吸以及发声动作,与正常的生理性动作相违背。 因此训练的主要原则是重新获得正常的呼吸和发声动作,并在此目的下进行一系 列的系统功能锻炼,固定正确的运动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