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人员在社区康复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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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0-11-24 20:50:3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患者在康复医疗机构里进行治疗和训练的时间是短暂的,绝大部分时间将要在家庭、社会里渡过,有的甚至带着不同程度的残疾回归社会。如何使他们尽早地康复,充分发挥残存功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和工作,这既是我们康复工作者的目的又是面临的现实问题。作为综合医院的康复工作者应寻求一些合适的途径为社区残疾人和其它病患者提供最为完整的康复服务,由此提出如下建议:
1 针对训练
  患者在康复医疗机构治疗的过程中应该根据每一位患者的个人需求、潜在能力、残疾程度和所处环境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康复方法和措施。由于目前综合医院部门设施基本能满足治疗者的需要,一些条件特别优越的康复机构给患者的训练和治疗带来很大的便利,而且患者很容易适应这样的环境和设备,习惯这种条件的患者回家后,新的不适应即会产生,造成处处遇到障碍的感觉,对生活丧失信心。因此让患者在住院康复治疗期间适当地到“真实生活情景中”去体验,并将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反馈至康复工作者,以便不断修改和调整治疗计划,从而以增强和保持患者在整个康复过程中的积极配合,更全面地了解所做康复训练的目的和意义。康复工作者在指导、咨询和直接提供治疗的同时发挥了一个康复宣传教育者、资源信息者的作用,为患者能够最大限度地恢复他们身体的、精神的、社会的、职业的以及经济的能力打下必要的基础。
2 家属训练
  针对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功能障碍对其家属/亲友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康复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实用的康复手段及方法,并能在家庭中为患者进行有效的康复训练,从而达到治疗残疾或防止残疾的发展。让患者在功能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3 心理治疗
  通常患者在住院期往往能积极配合医生完成各项治疗,尤其乐于接受治疗师对其患肢的功能锻炼。但出院后过多依赖家人/亲友,对难于避免而留下的永久性障碍毫无思想准备,继而产生烦燥、悲观、自卑、抑郁、偏执、无所作为等异常心态,康复工作者应帮助患者克服心理障碍,树立面对困难,勇于挑战的信心。对出院后的患者定期随访,提供和教会患者使用适当的辅助器具,找出代偿的办法,发挥残存的功能,通过反复、艰苦的训练逐步达到ADL完全独立。
4 环境改造
  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改进是保证他们回到社会后安全、方便地生活所必需的,尽管目前受经济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家居和工作环境尚不能达到理想的境地,但一些小小的改进会使患者的功能活动得到明显的改观,比如扶手的安装,轮椅的选择,配备简易的坐厕凳,辅助防滑橡胶等,这些问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给予指导,而综合医院康复工作者正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在帮助患者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发挥作用。
5 基层培训
  康复工作者是社区中一支重要的康复技术力量,是患者能否在社区中自始至终地得到康复服务的基本条件,患者在通过自身的训练或是在家属/亲友的帮助下坚持治疗的过程中,仍需要得到督促与指导。综合医院康复工作者可以发挥资源中心作用,从理论和实践中培训基层康复工作者,让他们掌握最基本的评估和治疗技术。当某一患者回到所辖的社区时,将他的所有医学资料向基层康复工作者做详细的介绍,结合患者的预期目标,要求基层康复工作者作定期的功能评估,纠正治疗中的问题,促使治疗向有效、简捷的方向顺利发展。
6 预防并发症
  少数有严重残疾的患者回家后,治疗的重点是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这是由于并发症带来的问题比功能障碍更严重,对患者的身心有更大的影响,比如高位截瘫患者出现的压疮、泌尿道感染、肺功能衰竭是危害他们健康并夺去生命的三大并发症,对这类患者除了教会自我护理技术和运动方法外,定期的医疗检查也是非常需要的。由于建立了长期联系的机制,康复机构人员可以随时掌握患者的身体状况,对病情恶化的患者可及时地收入医院,使患者的医疗有保障。
  综上所述,在综合医院康复机构的康复工作者不但能在IBR发挥其作用,而在CBR中也有广阔的用武之地,从整体、全面康复的观念出发,康复专业工作者在患者回归社区后的后续治疗中给予他们各种方式关心、帮助和指导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广大患者和残疾者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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